在符合某些条件的情况下,在澳大利亚所有州和领地通过注册的医疗专业人士进行堕胎都是合法的。
在新南威尔士州,2019年《堕胎法改革法案》通过后,堕胎于2019年10月从1900年《犯罪法》中删除。新南威尔士州的医生可以在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堕胎,最长可在孕期22 周的情况下实施。
怀孕22周后,必须由专科医生在咨询过另一位医生的情况下在医院或经批准的医疗机构进行堕胎。
只有您和您的医生有权决定堕胎是否是您的最佳选择。知情同意意味着您在了解手术及其可能的风险和并发症的情况下同意堕胎。
2019年《堕胎法改革法案》禁止出于性别选择的目的提供堕胎,因此不得以这个原因提供堕胎服务的转介。
2019年《堕胎法改革法案》还要求拒绝实施或协助堕胎的医生(例如全科医生)必须:
- 向堕胎者提供有关如何寻找或联系不反对堕胎的医生的信息,或
- 将堕胎者的护理转给可以提供终止妊娠服务且不反对堕胎的另一位注册医疗从业者或另一家医疗服务机构。
注册医师可通过将女性引导至妊娠选择帮助热线1800 008 463或妊娠选择(Pregnancy Choices)网站来满足提供信息的要求。
如果您认为您的医生没有这样做,您可以向新南威尔士州医疗保健投诉委员会(Health Care Complaints Commission)或澳大利亚医疗从业者监管机构(Australian Health Practitioner Regulation Agency,简称AHPRA) 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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